2008年全球處死2,390人 中國佔七成二

 

國際特赦組織於3月24日舉行新聞發佈會,公佈世界各國於2008年1至12月期間的死刑數字。中國執行死刑的人數列各國之首,超過1,718人,佔全球被處死人數的七成二。由於中國的死刑數字仍屬國家秘密,故實際數字相信會更高。

2008年內至少2,390人在25個國家被處死,8,864人在52個國家被判死刑。繼中國之後,執行死刑最多人的是伊朗,然後是沙地阿拉伯、美國、巴基斯坦及伊拉克。

去年在亞洲最少1,838人被處決,佔報告中執行死刑人數的76%,超過其他洲被處決人數的總和。

在中國被判死刑的囚犯並未得到公平審訊,這包括:不能及時接觸到律師,缺乏無罪推定,政治干預司法,未能排除刑訊逼供所得的證據等。雖然去年五月中國司法部及最高人民法院共同出台司法解釋,註明律師能夠給予死刑犯法律援助,但當案件涉及「國家秘密」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仍然不能獲得律師協助。自2007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所有死刑案件的複核權之後,官員表示判決死刑之個案數目有所減少。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一位高級法官表示,在2008年上半年,最高人民法院推翻了15%由高級人民法院判決的死刑案件。然由於在中國死刑數字仍然是國家秘密,因此外間不能獨立地證明這些說法的準確性。

國際特赦組織尤其關注香港人在中國內地被判死刑的事例及內地可被判死刑的罪行之廣泛性。根據在香港的「取消死刑聯合委員會」之統計,1998年至2008年期間,最少有79宗涉及123位港人在國內被判死刑或死緩,當中56人已被處決。  新聞發佈會請到2008年12月在內地被執行死刑的港人卓曉軍的姊姊,親述其弟在中國被囚廿年最終含冤被處決之經歷,並提到其弟遭施以酷刑、司法不公、證據不足等問題。

死刑侵犯了人的生命權,亦是殘忍及不人道待遇的一種。廢除死刑是國際趨勢。聯合國大會在2007和2008年兩次通過「停止執行死刑」決議,清楚表明廢除死刑反映文明社會應有的人權價值觀。雖然2008年較2007年有更多國家對決議表示支持,但美國和日本等工業化國家以及經濟急速發展的中國卻仍然保留死刑。

國際特赦組織呼籲中國:
1) 對外公開全國死刑判決及執行的數字;
2) 減少死刑適用的罪犯種類,這包括排除所有目前適用於死刑非暴力型犯罪,並最終廢除死刑;
3) 提供資訊說明最高人民法院復核死刑案件的程式;
4) 確保被告享有符合國際標準的權利,包括迅速接觸律師的權利;定期與家人見面的權利;無罪推定;以及刑訊逼供取得的供詞不被採納的權利
5) 提供切實改革死刑的時間表,包括在未來宣佈暫停執行處決,以履行聯合國大會對暫緩執行死刑的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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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建日期:26/03/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