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最高領袖容忍警察暴力鎮壓示威者 |
發佈日期 2009 年 6 月 19 日
伊朗最高領袖哈梅內伊似乎已經批准警察暴力鎮壓那些繼續抗議大選結果的民眾。
哈梅內伊出席週五於德黑蘭舉行的祈禱活動時發表全國電視演說,呼籲示威者停止上街抗議大選結果。他沒有警告包括義務的 Basij 民兵在內的安全部隊要保持克制和遵守法律,反而表示如果示威者繼續上街,後果自負。
「我們對哈梅內伊的言論感到極度不安,他的言論似乎對安全部隊暴力對付行使示威及表達意見的權利的示威者大開綠燈。」國際特赦組織中東及北非項目副主管 Hassiba Hadj Sahraoui 說。
「如果未來幾天大批民眾上街抗議,我們擔心他們會像最近一樣,面對無理拘捕和過分武力,特別是他們在6月20日星期六德黑蘭的示威已被禁止。」
伊朗總統大選後,在全國各地有數以千計的人參與遊行示威,譴責選舉的過程和結果。
多數示威都在和平的情況下進行,但同時亦有個別的暴力,例如扔石和縱火。警方和安全部隊都曾過分使用武力 ,包括用警棍毆打以控制某些示威。
國際特赦組織錄得起碼10人死亡,其中8人已被國家媒體証實。最少四名學生在德黑蘭的宿舍被襲後行蹤不明 – 當局必須立即調查他們的下落,以及所有死亡報告。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明確允許和平集會,伊朗更是《公約》的締約國。執法人員只有在絕對必要時才可以使用武力,而使用程度必須止於履行職責所需的限度。
除非完全無可避免,否則 他們不得使用武器,亦只能用以保護生命。執法人員必須保持克制,盡量減少損失或傷害,尊重和保護人的生命。
Hassiba Hadj Sahraoui 說:「一個國家元首把安全的責任放在和平示威者而不是安全部隊身上就是嚴重失職,有如容許權力的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