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十分歡迎各東盟外長於2009年7月23日要求緬甸政府釋放昂山素姬。有見於昂山素姬被控告違反軟禁令的審訊已踏入第三個月,我們敦請 閣下作為東盟秘書長,致力團結所有東盟成員國,一起專注確保昂山素姬獲得釋放。
東盟一定要盡快對緬甸施加強硬的外交壓力,促請釋放昂山素姬和所有國家的良心犯。
昂山素姬女士是緬甸反對黨「全國民主聯盟」的領導人。過去20年之中,她被拘禁了超過13年,其中大部分時間被軟禁在家中。當緬甸政府於1988年加強鎮壓全國的民主示威行動,昂山素姬次年7月即首次被拘捕。20年後,她仍被剝奪自由。她是一個良心犯,應該立刻被無條件釋放,不再被軟禁。
本人亦對其他十個如昂山素姬被拘禁的良心犯表示關注。他們也是代表過去20年緬甸無止境的政治壓迫。其中一位被拘禁的是2008年納吉斯風暴重創緬甸後組織救濟工作的自願工作者,而其他則因為參與2007年8月至9月的反政府集會抗議而在監獄服刑。他們與其他自1990年己在監獄服刑的政治激進分子一同被拘禁。
為了保護緬甸的人權和確立東盟的可信性,讓這些良心犯盡快無條件重獲自由是重要的決定。
謝謝 閣下垂注。
祝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