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歡迎將處決延遲 |
發佈日期 2009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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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bas Hosseini © Private |
國際特赦組織歡迎伊朗當局決定延遲對一名被指犯下殺人罪的阿富汗人執行死刑。該名罪犯犯案時仍只是名兒童。
Abbas Hosseini原定於星期一接受死刑。但據報,Mashhad巿的司法機構同意延遲行刑,祈說服受害者家人改為接受金錢賠償。
最新的行刑日期至今仍未公佈。
國際特赦組織促請伊朗當局考慮Hosseini的判決,使他不用面對死刑。由於他被指犯案時仍未滿18歲,根據國際法是禁止對未成年人士判處死刑。
在2004年6月,Abbas Hosseini被控於2003年7月謀殺一名男子而判處死刑。Hosseini稱當時該名男子意圖把他強姦。
Hosseini原於2005年5月1 日行刑,但有關當局在最後一刻給予一星期的延緩期,為的是讓死者家屬考慮接受贖罪金,以金錢形式彌補喪親之痛。
同時,司法部長著令地方司法機構停止執行處決,並把Abbas Hosseini的案件發還再審。在2008年4月27日,最高法院再度審理案件。是次著眼點為Hosseini在犯案時的年齡。在2008年8月5日,在Mashhad的青少年高級法院Hosseini再次被判以死刑。
判決於2008年12月29日由最高法院第33分部通過,並由司法部長批准,為於周一執行的死刑作好準備。
國際特赦組織認為就著司法上未能確定的事反覆檢討及審理案件,不斷在行刑前喊停,徒添Hosseini及其家人的痛苦。
在伊朗,自1990年起至少有41名被當局聲稱有罪的未成年犯被處決。另外已知的還有超過140人正在候刑。《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兒童權利公約》明確禁止對未成年犯使用死刑,可是伊朗於2009年間已最少三次違反公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