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總統候選人須表明人權立場

 

發佈日期 2010年2月12日

菲律賓史上最為殘暴的選前暴力事件–馬吉丹奧省大屠殺–已引起全球對菲國人權情況的關注。各候選人於5月10日的總統大選,現在比以往更應該要澄清他們將如何處理國內關鍵的人權議題。

今天是總統競選活動正式開始的時間,國際特赦組織呼籲所有的總統候選人,必須說清楚並公開承諾,若當選後,就職百日內將採取行動處理嚴重的人權侵害情事。國際特赦組織在一封致各候選人的公開信中,呼籲他們能夠做出以下承諾:

1)廢除行政命令546號,並保證會對所有國家扶持的民兵與準軍事團體,負完全的責任。

儘管去年11月23日馬吉丹奧省發生了大規模殺害63名無辜百姓的事件,各地方由國家扶持的武裝團體及私人軍隊,其武裝人員仍然在國內各地自由地進行軍事行動。菲律賓政府始終沒有建立責任機制,來對這些破壞法治並否認人權保護平民百姓的武裝份子追究責任。

在這一百天內,新的菲律賓總統應該要廢除行政命令546號,這號行政命令允許民兵和準軍事團體對鎮暴行動提供軍事援助。實際上,這些組織缺乏訓練、無責任約束、與軍事指揮系統的整合度極低,且因犯下許多嚴重的人權侵害事件所以必須負責。在某些省分,人民自願軍組織(Civilian Volunteer Organizations, CVOs)和私人軍隊一樣有戰鬥力,並為地方的政治人物服務,這升高了選前暴力的危險。

2)設立一個總統委員會,以防止強迫失蹤及政治暗殺,並司法起訴相關案件。

在過去十年,至少有200名菲律賓人已遭受「強迫失蹤」而下落不明,且約有1,100人被政治暗殺。新當選的總統必須設立一個公正的、獨立的委員會來調查這些案件,並設定目標,授權進行有時效性地、有效的調查並在必要的時候提起司法起訴。

新總統應推動立法,明確地規定強迫失蹤及政治暗殺是犯法的。他或她應簽署聯合國〈保護所有人不受強迫失蹤國際公約〉。

3)命令行政機關充分履行聯合國有關國內難民的指導原則,以確保難民的安全和福祉。

雖然民答那峨島已經停火,但僅僅因2008年的武裝衝突,就有超過125,000人仍流離失所。新任總統要處理這麼嚴重的非人道情況,就應該公開地指示行政機關務必確保各政策能夠遵照聯合國有關國內難民的指導原則。

根據指導原則,政府必須確保能夠供應難民充足的食物、水、庇護所、和衣服,以及必要的醫療措施和衛生設備。政府也必須保證受其管轄之地區能不受阻礙地獲得人道援助。此外,政府必須實施一個持續性的行動計畫,讓難民能夠安全且自願地回到他們的住所。

新總統作為最高統帥,對於能否確保武裝部隊遵守國際人道法,將負有直接的責任。該法作為一項核心的原則,明確禁止直接的或任意地攻擊平民,包括難民及所有非軍事人員。

創建日期:12/02/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