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戀政黨被禁參選 禁令被菲律賓法院推翻 |
發佈日期 2010年4月22日
國際特赦組織歡迎菲律賓最高法院推翻禁止同性戀、雙性戀和變性人士(LGBT)的政黨參加大選的決定,是次決定令他們可以首次參與在下月舉行的全國大選。
在去年11月菲律賓選舉委員會最初拒絕承認Ang Ladlad (意思為「走出來」)作為正式的政黨;因為,委員會認為該黨容忍「放蕩」及冒犯基督教徒和回教教徒。
在今年1月,Ang Ladlad就此向菲律賓最高法院提出上訴,反對該決定。法院在4月8日一致決定推翻選舉委員會的決定。
法院指出Ang Ladlad符合所有法律認證要求,而且菲律賓亦没有反對同性戀的法律。
「這是一個重大的發展,它發出了一個積極的信息:LGBT的個人和團體可不受歧視地從事政治和社會活動。今次重大決定是向實現全面保障和尊重菲律賓同性戀者的各項權利的一大進步」國際特赦的Hazel Galang 說。
大選定於5月10日。
Ang Ladlad是超過100個競逐眾議院286個議席當中分配給小眾團體的50個席位的其中一個黨派。
在過去幾年,這些席位是屬於代表婦女權利,城市貧民,農民和穆斯林少數群體的黨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