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總統必須支持同志遊行 |
發佈日期 2010年5月4日
國際特赦組織呼籲立陶宛總統格里包斯凱特確保計畫在5月8日舉行的2010年波羅的海同志遊行得以順利舉行。
維爾紐斯法院明天將就該國臨時律政司以構成公共秩序的威脅為理由而要求禁止遊行的作出裁決。
這次是立陶宛的第一個支持男女同性戀者、雙性戀者和變性別人士(LGBT)的遊行。另一方面,極有可能有大量反示威者聚集。
「就算遊行當日威脅到公共秩序,亦不會來自於同志遊行的參加者」,國際特赦組織對歐洲歧視研究員John Dalhuisen說。
「當局有責任根據國際法和國內法來保障所有人的言論和集會自由的權利。當局必須要對付任何對遊行的威脅,而非遊行本身。」
今年3月,50多個立陶宛議員指遊行有違今年年初生效,爭議性極大的「防止公共信息的不良影響危害未成年人士法」 (《Law on the Detrimental Effect of Public Information on Minors》),因而禁止遊行。
維爾紐斯警察告訴遊行籌辦者,警方將有措施確保反同志遊行人士所做成擾亂公共秩序的風險減到最低。
「波羅的海同志遊行是對在立陶宛的同性戀者的一個里程碑」,John Dalhuisen說。
「這個遊行亦得到其他兩個波羅的海國家拉脫維亞和愛沙尼亞的活躍分子和國際特赦組織等國際組織的支持」。
「禁止遊行或未能確保其參與者的安全就等於告訴所有立陶宛人及世界各國,立陶宛只會選擇性地來維護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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