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必須允許波羅的海同志遊行的進行

 

發佈日期 2010年5月4日

國際特赦組織譴責今日立陶宛法院要求暫停原本星期六在首都維爾紐斯舉行的2010年波羅的海同志遊行。

設在首都的行政法院星期三接受臨時律政司以構成公共秩序的威脅為理由而要求禁止遊行,儘管當地警方曾保證他們會保護遊行人士避免受到反示範人士的攻擊。

「立陶宛當局必須要確保遊行得以根據國際法所保障言論和集會自由的權利地不受到任何阻礙和安全進行。任何以上做得不足都能導致構成歧視」,國際特赦組織對歐洲歧視研究員John Dalhuisen說。

「律政司的申請是濫用法律程序,並會導致人權侵犯。」

盡管遊行一切安排就緒,法院同意等待正式聆訊前暫時中止遊行。

這次是立陶宛的第一個支持男女同性戀者、雙性戀者和變性別人士(LGBT)的遊行。

遊行籌辦者包括立陶宛同性戀聯盟 (Lithuanian Gay League)、青年包融組織(立陶宛) (Tolerant Youth Organization (Lithuania))、拉脫維亞 Mozaika、愛沙尼亞同性戀青年 (Estonian Gay Youth)一同呼籲反對暫停。

國際特赦組織呼籲當局盡快安排上訴而確保遊行得以如期進行。

立陶宛總統立陶宛總統格里包斯凱特星期三表示,除非團體或組織被法律禁止,他們受到國家憲法所保障有權表達自己的意見。

國際特赦組織來自20多個國家的活躍人士將會和立陶宛、拉脫維亞和愛沙尼亞的LGBT參與在維爾紐斯舉行的遊行,以抗議LGBT面對的歧視和虐待,並維護他們在公共場合自由表達的權利。

他們將呼籲波羅的海三國政府要致力解決日益嚴重對同性戀者的不容忍和排斥。

「多元和寬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要性傾向或性別認同歧視都會是LGBT帶上街頭的口號」,John Dalhuisen說。

「而他們必須能夠在沒有肢體或言語虐待威脅的恐懼下。他們同時須得到 當局必須就國際法的責任下給予支持和 保障LGBT社區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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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建日期:06/05/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