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囚中國地震活躍份子上訴被拒 |
發佈日期 2010年6月9日

國際特赦組織譴責中國法院維持對中國維權人士譚作人五年監禁的判決。譚作人曾試圖公開在四川大地震中遇難兒童的數字,並導致他們死亡背後所涉及的貪污。
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在短短十分鐘的聆訊,就決定維持判,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譚作人 5年刑期。譚作人的妻子雖被允許旁聽,但在法院外等候的長女,卻被兩名警員帶走,此舉令人質疑是企圖威嚇在場聚集的支持者。
「這結果源於一個極不公平的法律程序,而背後亦帶有政治動機,」國際特赦組織亞太區副主任貝凱玲說:「中國必須釋放譚作人,並停止利用本身不符合中國法律程式的途徑,透過模糊的政治指控和審判,來壓制活躍份子和倡議反腐敗運動的人士。」
本身是環保和人權活躍份子的譚作人,因表示打算公開在2008年5月四川大地震中遇難兒童的名單,及連同一個有關在地震中倒塌校舍的獨立調查報告,在2009年3月28日被拘留。
譚作人最初的起訢書中,曾指控他在四川大地震後參與的活動,但案件的裁決,主要環繞譚氏於2007年在境外「自由聖火」網站,發表文章紀念六四事件,及一封與流亡海外的八九學運學生領袖王丹聯絡的電郵。
2009年8月當局對譚作人的審訊極不公平,甚至無視中國對刑事檢控司法程式。辯方證人被阻止作證,律師提出論點和證據亦受到妨礙。其中一名預定作供的證人是著名藝術家艾未未,他當時被警方拘禁至審訊完結,期間更被毆打,及後艾氏需要住院接受治療。
是次上訴判決前的一天,國務院才剛發表《中國互聯網狀況》白皮書,指中國公民依法享有互聯網上充分的言論自由,白皮書也肯定公眾依法享有知情權,參與,表達權和監督權。
國際特赦組織亞太區副主席貝凱玲說:「譚作人是在行使上述的基本權利,(中國)對譚作人這類維權人士持續打壓,反映中國言論自由的承諾和實行之間,存有很大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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