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盟部長級會議將召開: 國際特赦組織表示 緬甸大選驗證東盟的可信性 |
發佈日期 2010年7月19日
國際特赦組織指出,東南亞國家需向緬甸政府施壓,要求當局確保所有緬甸人民在選舉期間及以後享有言論、和平集會和結社自由。
東盟一直強調,一個「自由、公平及具包容性」的選舉是至關重要的。但是,這些聲明並未包括選舉中出現的人權問題。
事實上,緬甸政府仍未在選舉臨近之際採取任何措施去改善他們惡劣的人權紀錄。多於2200名緬甸政治犯仍然在鐵窗背後煎熬。這個數字是2 0 0 7年8至9月大規模和平反政府抗議活動以後的雙倍 — 一個嚴峻人權情況的巨大公訴。
根據3月份制定的選舉法,所有政治犯都不能夠參與選舉,包括昂山素姬女士。選舉法同時阻止他們參與政黨。
國際特赦組織指出,東盟應該在部長級會議中,明確地要求緬甸政府立即無條件釋放所有因和平政治活動、種族或宗教而被拘捕的良心犯。東盟在4月在河內舉行的集團首腦會議中,並沒有處理這個問題,錯失了一次施壓機會。
在緬甸,選舉法列出數項犯法行為和刑罰,其中包括一項有關「勸告」人在選舉裡投票或不投票的規定,不單措詞含糊,更公然違反了言論自由。
此外,根據一份由緬甸聯邦選舉委員會在六月二十一日發出的指令,政黨被禁止進行「損害安全,法治和社區和平」的競選活動。這項條例容許當局對「安全」的定義作出一個非常廣泛的解釋。
幾十年來,當局經常使用措詞含糊的法例,去任意把和平政治異見刑事化。在六月推行的新審查制度亦特別針對選舉期間的獨立傳媒。
「三項自由」- 言論自由,和平集會自由和結社自由都必須受到維護,不論人民選擇參與或杯葛選舉。東盟抱「靜觀其變」的態度是不足夠的。
國際特赦組織認為,在選舉前夕,如果有人因和平表達政見和參與政治活動而受打壓或扣留,東盟國家必須預備向緬甸施壓。倘若不解決這些迫切的挑戰,東盟國際聲譽將會受損,東盟必須藉此機會,努力推動改善緬甸的人權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