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吾爾族網站管理者被判罪

 

發佈日期:2010年8月02日

緊急行動:262/09  - FU (跟進)
國際特赦組織文件索引: ASA 17/033/2010

迪力夏提.帕爾哈提 (Dilshat Paerhat),一名維吾爾族網站管理者在7月21日被判「危害國家安全」罪而入獄五年。他是一名良心犯,因行使言論自由的權利而判罪,現正受酷刑和虐待的威脅。

帕爾哈提,網站Diyarim的網站管理者,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首都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被審訊。另外兩名維吾爾語網站管理者亦於同一日被審判和同樣以「危害國家安全」被定罪。三名人士審訊均分開進行。網站Salkin的網站管理者Nureli判刑3年;和網站Shabnam的管理者Nijat Azat判刑8年。幾乎沒有他們案件的進一步消息。

帕爾哈提在2009年8月7日在烏魯木齊的家中被身份不明的人士帶走。他的家人自此沒有見過他,亦不知道他在哪兒被囚禁。

在審判過程中,一名由法庭委任的律師代表帕爾哈提。他在法庭重申他沒有做任何違法的事情,他只是做自己的工作。目前還不清楚他會否對此判決提出上訴。

立即以中文、英文或你自己的語言書寫 (如利用中文發請願信,請用「迪力夏提.帕爾哈提」,而以英文或其他語文發信,請利用其漢語拼音Dilixiati Paerhati):

  • 敦促當局立即無條件地釋放 迪力夏提.帕爾哈提,因為他是一個良心犯;
  • 呼籲當局立即透露他的下落,並保證 迪力夏提.帕爾哈提不會受到酷刑或其他虐待;
  • 呼籲當局確保他能夠選擇自己的律師,接觸到他的家人和任何他需要的醫療設備。

請於2010年9月13日前將請願信寄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司法廳廳長
阿不力孜.吾守爾廳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830002人民路27號
傳真: +86 991 2311590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主席
努爾.白克力主席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中華人民共和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830041 中山路2號 
傳真: +86 991 2817567 or 2803621
電郵: master@xinjiang.gov.cn
上款:主席先生

國務院辦公廳
溫家寶國家總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  北京市  西城區  府右街2號
郵編:100017
傳真:+86 10 65961109 (外交部代收)
上款:總理閣下

請把信寄到各下國家的中國大使館。如請願信於上述日期寄出,請與地區分會聯絡。這是緊急行動 262/09 (ASA 17/056/2010 2010年4月26日) 的第1個跟進個案。 

 

補充資料

2009年7月5日,維吾爾人在烏魯木齊的和平示威受到警察鎮壓後演變成暴力騷亂。最初的示威是由當局對在6月26日發生,至少有兩個維吾爾族工人在韶關一家工廠暴動死亡事件毫無反應而引起。根據官方數字,接近200在7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區內騷亂死亡,大部分是「被憤怒的暴徒殺害的無辜漢人」,多過1700人受傷。

不過,國際特赦組織採訪的目擊者表示政府侵犯人權的事件在7月5日抗議和騷亂時候及之後均有發生。這包括毆打、逮捕、槍殺保安部隊去驅散和平抗議者;和不必要的或過度使用武力,包括使用致命武力,在恢復秩序的過程中。7月5日傍晚及隨後幾天和幾週內也看到了廣泛的任意拘禁,被拘留者受到酷刑和其他虐待,強迫失?,以及不公正審判,這些都違反了國際人權法和標準。

7月5日在烏魯木齊人民廣場舉行的和平示威,在數天前已經維吾爾網站,包括Salkin及Diyarim,公佈。除了網站,示威的信息亦在QQ(中國即時信息服務)及短信流傳。中國當局在2009年7月5-6日晚上切斷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互聯網。據李贄,當時的中共烏魯木齊市委書記,這是「迅速撲滅了暴亂,並防止暴力蔓延到其他地方」。短信和國際電話服務也被切斷。

在2010年2月,該區域的互聯網服務及電子郵件設施逐漸恢復;和互聯網服務於 2010年5月14日「完全」恢復。然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互聯網服務,和中國其他地方一樣,因為政府審查互聯網,阻止某些網站和監控個人網上活動,仍然是和自由有距離的。

2009年9月27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頒布了新法規,明確禁止以「危害國家安全」或「煽動民族分裂主義」的目的使用互聯網。在2010年3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託作為中國的立法機關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呼籲進一步加強對互聯網的控制,「這樣就不會被犯罪分子用來作為溝通的工具 」。中國刑法中,對「危害國家安全的條文」,其中包括「顛覆國家政權」,「分裂主義」和「洩露國家機密」。近年來,當局已越來越多地使用這些含糊其辭的措辭規定,沉默和監禁和平活動家和遏制言論自由。

據中美對話基金會,總部設在三藩市的非政府組織,自2000年代初以來中國所有「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中,佔三分之二的被告為維吾爾族人。在2010年1月,Rozi Ismael,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說,在2009年,整個區域法院處理的總共437件「危害國家安全」 案件,在2008年,此類案件只有268件。公開發布的統計數字沒有顯示有多少人參與了案件。

今年4月,Gulmira Imin (女),經常為Salkin定期投稿,被判處終身監禁。 7月23日,Hairat Niyaz,另一位記者管理稱為 Uighurbiz網站亦因「危害國家安全」的罪名,被判處 15年徒刑。

欲了解更多請見國際特赦組織一份名為《「公義,公義」:2009年7月中國新疆的抗議活動》的調查報告 ;及緊急行動Journalist sentenced to 15 years in pri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