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軍備---發展中國家的勝利 |
(刊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八日.信報)
今年十月,聯合國會議廳發生了兩件大事,剛巧都與軍備武器有關。最惹人注目的,自然是安理會決議對平壤實施經濟及外交制裁,要求北韓放棄所有核武器及彈道飛彈。然而,在議事廳的另一邊,各國(特別是發展中國家)正悄悄地進行着另一場關係數以萬計平民性命的變革,通過制訂一條規管所有常規武器轉讓的《軍品貿易條約》(Arms Trade Treaty)。
所謂的「常規武器」,泛指一般槍械、榴彈砲、武裝直昇機、坦克車等,其「常規」的稱謂,主要是為了與核武、化武等「大規模」、「滅絕性」的武器區分開來。然而,這個稱謂卻常常使人低估其殺傷力,事實上,每日就有一千人死於這些「常規武器」之下。由中東以色列與真主黨的衝突,到東非蘇丹達爾富爾的種族屠殺,這些「常規武器」都被用以加害平民。最近就有報告指出,剛果東部叛軍所用的子彈及槍械,竟然來自希臘、中國、俄羅斯及美國等地,並相信是透過鄰近國家偷運入境。
研究人員相信,這些武器正助長了剛果叛軍惡名昭彰的暴行,包括強暴婦女、行使酷刑及殺害平民等。
這些武器得以輕易地流入侵犯人權的軍閥手上,是因為國際間缺乏一套有效的監管軍售機制;現在,軍品出口國根本不用承擔武器最終落入何人手上的責任,結果武器在輾轉經過不同的中轉人後,最後被賣到這些人權侵犯者的手中。
軍品產銷現代化
另一個令情況更形複雜的原因,是現在軍備生產方式已與冷戰時期大大不同,武器的生產及出口已不是集中於少數強國;反之,軍備生產亦模仿了一般商品的生產及出口模式,就是國際間的分工更為仔細、生產變得更為靈活。比如說,一枝步槍很可能是由不同的國家生產的零件組成;或者透過技術轉移,使一些侵犯人權的政權掌握到某種軍品生產技術,用於對付反對者,甚至將之轉讓到與其狼狽為奸的國家。這些因素都大大增加了監管軍品轉讓的難度。
針對上述問題,聯合國大會負責裁軍及國際安全的第一委員會在九月底成立政府專家小組(Group of Government Experts)以進一步草擬《軍品貿易條約》的決議進行表決,條約一旦落實,將有效堵塞現行國際軍品貿易的漏洞,明確禁止軍品出口到侵犯人權或干犯戰爭罪行的國家或武裝組織,直接保護了武裝衝突地區或人權紀錄不彰的國家中人民的安全。
中美俄令人失望
決議案最後得到一百三十九個國家的支持而獲得通過,當中不少是曾飽經戰火洗禮、歷盡軍械氾濫所害的發展中國家,而唯一的反對票,卻是來自號稱「世界警察」的美國。
事實上,美國並非單單反對草擬《軍品貿易條約》;翻查以往紀錄,美國幾乎對所有規管軍品轉讓的建議都持反對的立場,而美國本土的「全國步槍協會」(National Rifle Association)在這方面的「貢獻」實在是無容置疑。相反,在大西洋彼岸的英國國防製造協會(Defence Manufacturing Association)及歐洲防務製造商會(European Defence Manufacturers)卻公開表示歡迎制定相關條約,認為有統一的國際標準總比各國有各自不同的法律好。
另一大國中國雖然在世貿等國際組織中常常扮演發展中國家「龍頭」的角色,但在這次關係發展中國家命運的表決中,卻令人失望地與俄羅斯一同投下了棄權票。
雖然中美俄等大國並不支持《軍品貿易條約》,使外界對《條約》能否有效落實存有疑問,但從一九九七年渥太華《禁止殺傷人員地雷公約》的經驗看來,大國的消極態度對《地雷公約》的落實與發展並不構成重大影響。
自《地雷公約》通過以來,除了締約國禁止地雷的使用、製造及轉讓外,非締約國使用地雷的情況亦顯著減少,直接拯救了數以百萬計平民的生命。這次起草《軍品貿易條約》的決議得到通過,也使人期待它有着相同的作用,使數以億計生活於發展中國家的人民免於武裝衝突及戰爭罪行的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