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須承擔軍品出口責任! |
| (刊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五日.信報) | ||||
中國是全球最大的軍品出口國之一,根據瑞典「國際和平研究中心」(Stockholm International Peace Research Institute)的統計,二零零四年中國常規武器的出口在全球排名第八,保守估計總值超過10億美元(78億港元)。雖然相對於美、俄、英、法、德等其他主要軍品出口國的軍售數字而言,這個數目未算驚人──中國政府亦善於引用這些數字,為其對外的軍品轉讓辯護──中國軍控與裁軍協會研究部主任滕建群最近就指出:「聯合國常規武器轉讓登記的情況表明,中國的常規武器出口同美、俄、英、法、德等國家相比,數量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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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國內的軍品出口制度缺乏透明度,使公眾難以掌握實際的出口數字。事實上,中國在過去八年來從來沒有向聯合國常規武器 轉讓登記冊提交任何資料,北京方面亦未曾公佈任何有關海外軍售的資訊。在出口限制方面,中國也是唯一一個沒有簽署多邊協議的軍品出口大國,使其不受任何國 際條例約束,無從保證國內出口的武器被用於嚴重人權侵犯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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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沒有國際條例約束,但在管制軍品轉讓的問題上,中國並非完全無法可依。二零零二年,國務院及中央軍事委員會修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軍品出口管理條 例》,就規管軍品出口訂下了一系列原則,當中列出的「軍品出口應當遵循的原則」就最令人關注,原則列明,所有軍品出口應當:(一)有助於接受國的正當自衛 能力; (二)不損害有關地區的和世界的和平、安全與穩定;(三)不干涉接受國的內政。然而,在缺乏公開數據的情況下,要了解這些條例的執行情況並不容易。更令人 憂心的,是以上原則沒有規定軍品轉讓必須在不損害接受國的人權狀況及不違反國際人道主義法的前提進行,這使得很多武器都能「合法地」流入侵犯人權的政府、 武裝組織、以至罪犯手中,危害當地的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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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過往的軍售紀錄,更強化了這些憂慮。過去二十年,中國向人權紀錄惡名昭彰的國家提供了一系列軍品及警備品,當中包括蘇丹、利比利亞、尼泊爾、辛巴威等 國,直接為這些侵犯人權的政權提供了施暴的工具。在尼泊爾,政府軍隊使用致命武器對付爭取民主的示威者,這些武器助長了酷刑、任意拘禁、甚至奪去示威者的 性命,造成嚴重的人權侵犯。在蘇丹達爾庫地區,政府軍及其他武裝組織參與了大型的屠殺、綁架等罪行,導致多達二百萬人流離失所及無數婦女被集體強暴。在南 非,犯罪分子很輕易地就能買到由中國生產的槍械,危害當地治安。這些例子,都說明了中國出口的軍備正助長了各地的武裝衝突及破壞地區的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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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在國際舞台上的角色日益重要,在身兼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之餘,亦剛當選為新成立的人權理事會成員,國際社會也將寄望這個號稱「和平崛起」的大國, 能夠積極承擔起維持全球穩定與和平的責任。可是,中國過往的軍售紀錄正正與這些寄望背道而馳,亦違背了中國一向所強調的,對軍品轉讓「謹慎而負責的」態 度。今年六月底在聯合國舉行的《從各個方面防止、打擊和消除小武器和輕武器非法貿易的行動綱領》審議大會將會是一個機會,讓中國真正落實在軍品轉讓方面所 下的承諾;今年十月的聯合國大會第一委員會(聯大一委),更是一個關鍵時機,讓各國共同開始草擬一條具法律約束力、規管所有常規武器轉讓的國際軍備貿易條 約;作為世界大國的中國,支持這些維護全球人權及安全的工作,實在是責無旁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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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際特赦組織就中國政府應如何管制軍品轉讓有一系列的建議,詳情請參墨H下報告:《中國:支援衝突及違反人權的行為》(China: Sustaining conflict and human rights abuses – the flow of arms accelerates),國際特赦組織編號:ASA 17/030/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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